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解读不论楼龄多久

7月15日起,成都将执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新政。其中,明确取消了原“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%”的规定。针对此,成都公积金中心进一步解读到,调整后,同一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再交易房,不论意向购买的住房楼龄是5年、15年还是25年,均执行相同的首付款比例。

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成都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此前规定“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%”,“超过30年的,不予贷款”。如此规定的初衷,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的,住房越老旧,贬值的可能性就越大,处置起来难度也越大,收回资金覆盖贷款本息的可能性越小。

鉴于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有评估公司进行评估,且成都已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,并将逐步扩大成交参考价格的覆盖范围,因此住房价值的认定已比较充分地考虑了住房的折旧因素,是比较合理的。

所以,本次调整取消了原“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%”的规定。调整后,同一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再交易房,不论意向购买的住房楼龄是5年、15年还是25年,均执行相同的首付款比例(需注意的是,楼龄超过30年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,这个规定仍然保留)。

成都日报·锦观新闻

记者缪梦羽

编辑王映丹

校对郑涵

审核张婷婷李影庄伟伟

监制孟骅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chenzhoujk.com/afhpz/2812.html

当前时间:


冀ICP备2021021249号-3